于201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在江苏省举办。
二、参与单位
2015-2016赛季中国男排联赛十二强球队(上海、北京、山东、四川、八一、河南、福建、江苏、河北、浙江、广东、辽宁男排)。
三、报名与注册
1. 注册
1. 申请人数
每队可报1名领队、1名总教练、2名助理教练、1名医生及18名运动员(含赛季中临时转会的运动员)。领队是本队运动作风纪律第一责任人,必须参加赛前技术会议。教练不得兼任领队。
运动员须经参赛队上级行政部门认可的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并在报名表(B1表)上加盖医务部门公章。
各参赛队打印并填写B1表格、加盖公章及医学章后JRS直播,需将原件扫描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及赛区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5月30日。
2. 资格
(1)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在中国排球协会注册,领队、教练员不得同时担任运动员。
(2)国家队集训队员回原单位参加全国排球锦标赛,不受名额限制。
(3)赛季期间允许临时转会,不限制转会次数,但须在报名截止前办理转会手续。
(4)参赛教练员、运动员须由其代表机构为其办理医疗、意外伤害和疾病保险。
(5)医生应是持有合法证件的专业医务人员,具备处理紧急内、外伤的知识和能力。
(二)注册
参赛队伍于赛前两天报名,赛后一天撤场,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请见赛区补充通知。
四、比赛赛制
(一)比赛规则
比赛分为四个阶段及决赛,共60场比赛。各阶段按中国男排联赛(2015-2016赛季)成绩分组,东道主球队编号为1,其余参赛球队按联赛排名依次编号为2-12。
1.比赛(一周,2016年6月15日至19日):
首站(江苏南通):1、3、5、7、9、11;采用伯杰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第二站(江苏泰州):2、4、6、8、10、12名;采用伯杰编队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
2.期末考试(为期一周,2016年6月22日至26日):
第一组决赛(江苏吴江):第一阶段分站赛成绩最好的两支球队、东道主江苏队、第二阶段分站赛前三名球队参加第一组决赛,采用伯杰编排法进行五轮单循环比赛,最终决出本届锦标赛第一至第六名的排名。
第二级别决赛(江苏南通):剩余6支球队参加第二级别决赛,采用伯杰编排法进行5轮单循环比赛,最终决出本届锦标赛第七至第十二名。
(二)排名及计分办法
队伍排名按照以下标准和顺序确定:
1.获胜场次:获胜场次较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积分:若获胜场次相等,积分多的队伍优先获胜。计分方式为:当比赛结果为3:0或3:1时,获胜队伍得3分,失败队伍得0分;当比赛结果为3:2时,获胜队伍得2分,失败队伍得1分;
3. C值:如果积分仍然相等,则比较C值;
4、Z值:如果C值仍然相等,则比较Z值;
若两支球队的Z值仍然相等,则两队之间最后一场比赛的获胜者名列前茅;当有三支或以上球队的Z值相等时,则按照上述第2-4条的规定,通过计算这些球队之间的积分来确定排名。
五、比赛规则
按中国排球协会批准的2013-2016年排球竞赛规则执行。
6. 比赛服装和比赛用球
1、比赛服装:每队须携带三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
(ii) 比赛用球:-.
七、管理委员会
全国排球锦标赛设立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对全国排球锦标赛进行监督和指导。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统一监督管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任。
8. 裁判
参加全国排球锦标赛的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选拔,助理裁判员由各赛区选拔并报排球中心审核备案。
九、处罚
凡在全国排球锦标赛期间违反比赛规章制度的,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中国排球协会竞赛纪律规定》和《赛区承办协议》等有关规定处理。
10. 通讯
(一)排球中心组委会
联系人:董炜
电话:
邮件:
(二)江苏赛区
联系人:王亮
电话:
传真:
邮件:
11.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国家体育总局排球管理中心。